信访举报须知 | 信访室职能 | 相关法律规

信访举报须知

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纪检监察机关对下列反映事项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检举控告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受理。不是越向上级举报、举报次数越多越重视,查得越快。对多头、多次重复检举控告,信访举报部门按规定登记后留存备查。

四、检举控告人享有以下权利
1.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2.申请与检举控告事项相关的工作人员回避;
3.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4.因检举控告致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可以提出保护申请;
5.检举控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获得表扬或者奖励;
6.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检举控告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3.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4.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5.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
1.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
2. 属于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3. 诬告陷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从重处理:
(1)手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严重干扰换届选举或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3)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诬告陷害他人的;
(4)强迫、唆使他人诬告陷害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信访举报渠道
1.来信举报
邮寄地址:上饶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
邮编:334000
2.来访举报
接待地址:上饶市行政中心D区0118室(特别提醒:来访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纸质信访材料)。
3.网络举报
登录上饶市纪委市监委举报网站进行举报(网址:http://jiangxi.12388.gov.cn/shangraoshi/)或关注“上饶清风”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子菜单进行举报。
4.来电举报
拨打0793-12388举报电话反映问题。在非工作日和非工作时段拨打改电话举报,可录音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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