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玉山县纪委县监委组织机构
玉山县纪委县监委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直属事业单位:玉山县廉政教育中心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委工作机关,设在县纪委。
二、内设机构和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县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统筹指导归档工作;负责机关对外联络接洽负责特约监察员工作等;
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县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归口协调抽调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人员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等。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和各派驻机构干部职工,县委巡察机构干部,县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宣传部。负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管理办案信息支撑平台;统筹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的汇总、分析工作;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等;协调办理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司法机关事宜;组织协调起草、修改本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等;
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提出初步处置意见,交案件监督管理室汇总;根据线索专题会议研究意见,承办问题线索,并提出处理建议,可以办理乡镇(街道)一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街道)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县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三、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名称
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派驻县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
派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派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派出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纪检监察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