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现将近期查处的 3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李霞令违规收受香烟问题。
2020 年下半年,李霞令下乡到企业检查非法用地,期间多次收受企业老板给予的零散盒烟,折合人民币2460元,违反了廉洁纪律,破坏了营商发展环境。2021年 3月,李霞令被予以免职处理,2021年 8月,李霞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460元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副中队长朱一伟违规收受香烟问题。
2020年2月,朱一伟在主办一起交通事故案过程中,收受案件当事人亲属一条价值880元金圣牌香烟,违反了廉洁纪律,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6月,朱一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金圣牌香烟予以退回。
3. 县原扶贫办村庄整治股工作人员李友茂违规接受管理服 务对象吃请问题。
李友茂在负责对村庄整治工程项目验收过程中,先后于2019年底和2020年10月接受村庄整治项目实施人安排的吃请,违反了廉洁纪律行为。2021年6月,李友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 3 起典型案件,暴露出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我县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枉顾党纪党规,顶风违纪,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对这些党员干部的严肃查处,彰显了县委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将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反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行为,坚决抵制享乐奢蘼之风。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始终保持“一篙松劲退千寻” 的警觉和“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对违规吃喝和送礼歪风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中共余干县纪委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