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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通报一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  2020-11-09  来源:  未知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损害我区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白鸥园分局工作人员徐建军利用职务之便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问题。经查,2020年春节前,受同学罗某某代买年货委托,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白鸥园分局工作人员徐建军利用职务便利,直接在个体户俞某某经营的店铺里拿取两斤香菇和两斤墨鱼,一直未付款。直至2020年3月24日接到区纪委函询通知后,徐建军才支付了货款200元;此前,徐建军还在俞某某经营店铺中拿取过两包香菇及墨鱼,也未付款。2020年1月,徐建军因收受个体户蔡某某300元微信红包,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责令作出书面检讨。2020年10月23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徐建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这起典型案例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我区营商环境造成了极大损害。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清醒地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保障,是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长久之策。要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政策获得感,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对照检查、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纪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本领。坚守纪律红线和政治底线,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工作要求,全面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突出对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等内容的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认真做好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工作,对“门好进、话好听、事难办”“让企业多头跑、重复跑”“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监管执法过程中简单粗暴”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 责任编辑:信州区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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