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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鄱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鄱阳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8-10-28  来源:  鄱阳县纪委县监委

第一部分  中共鄱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鄱阳县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中共鄱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鄱阳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两种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主管全县监察相关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4.负责检查并处理各乡镇(街道)、县委各部门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管理监察对象对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查、控告。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教育;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7.负责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有关规定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建议;变更或撤销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8.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拟定党纪政纪条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协助县委、县政府制定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

9.承办市纪委、县委、县政府授权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鄱阳县纪委县监委。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 119人,其中行政编制106人,工勤编13人;年末实有人数96人,其中:在职人员96人。退休人员12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719.92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7年增加641.98万元,增长59.56 %,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增加了人员工资及办理大案要案费用。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719.92万元,占100 %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 1719.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719.92 万元,较2017年增加641.98万元,增长59.56 %,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增加了人员工资及办理大案要案费用。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719.9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 0万元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19.92万元,决算数为171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19.92万元,决算数为171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正常运转,基本达到收支平衡。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9.9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19.52万元,较2017年增加29.99万元,增长4.35 %,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增加了人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88.38万元,较2017年增加613.12万元,增长163.39 %,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增加了人员工资及办理大案要案费用。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2万元,较2017年减少1.14万元,下降8.66 %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万元,决算数为42.69万元,完成预算的99.28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06万元,下降0.1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7.78万元,完成预算的97.25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09万元,下降1.14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合理安排公务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34.91万元,完成预算的99.74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03万元,增长0.086 %。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8.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41万元,增长23.71 %,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增加了人员工资及办理大案要案费用。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9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大案要案查处支出,是指在查处县管副科以上干部和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时的支出。

    [ 责任编辑:鄱阳县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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