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敲警钟!我县通报8起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作用,有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并持续巩固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成效,现将近期我县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叶红兵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2年9月8日上午,叶红兵在对某公司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拨付工程款的报告进行把关的过程中,收受该公司负责人两条高档香烟。2022年11月,叶红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停职2个月处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2.饶丰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徐梁洪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2年8至9月,徐梁洪应县供电公司邀请多次主持协调某村民触电死亡事故,9月30日,徐梁洪收受供电公司相关人员两条高档香烟。2022年11月,徐梁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停职2个月处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3.县财政局行政政法股负责人刘子龙违规吃喝问题。2022年9月6日晚,刘子龙在县城某餐馆招待朋友吃饭,饭后,刘子龙让某管理服务对象结算了此次餐费。2022年11月,刘子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停职2个月处理。
4.县交通运输局鄱北稽查中队原队长方向红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9年10月至2021年12月,鄱北稽查中队通过虚报餐费补助方式套取6万余元,用于中队公务接待等支出。2022年7月,方向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县城管局执法大队一片区二中队负责人李书兵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2年5月24日晚,李书兵应辖区内某餐饮店老板邀请,在县城某餐馆接受了该店老板宴请。2022年12月,李书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乐丰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副书记蒋南峰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问题。2022年9月7日,乐丰交警中队配合乐丰镇中心学校开展校车安全检查结束后,蒋南峰代表学校宴请乐丰交警中队人员,并提供酒水。2022年12月,蒋南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莲湖乡毛家村负责人毛方泉超标准接待问题。2019年至2022年,毛家村委会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3万余元购买香烟用于接待。毛方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9月,毛方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三庙前乡山闾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欧阳梦光超标准接待、发放补贴问题。2018年至2020年,山闾村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10万余元购买香烟用于接待。另外2019年中秋节,山闾村违规给村委会干部每人发放400元过节费,合计3200元。欧阳梦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欧阳梦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以上通报的8起案例中,有的违规收受礼品、吃吃喝喝,热衷于奢靡享乐;有的特权思想作祟,利用职务影响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宴请或让其“埋单”;有的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用于不合理开支。严肃查处并通报这些问题,既彰显了对“四风”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又体现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让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本领域“四风”问题的日常监督,把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持续从思想上固本培元,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觉悟,自觉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以案为例,深刻汲取教训,清醒认识一条烟、一餐饭的危害性,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筑牢“四风”问题的“防火墙”,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节点为“考点”,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当前县纪委正在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明察暗访“回头看”活动,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予以痛击,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
[ 责任编辑:鄱阳县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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