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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洲乡、高家岭镇、饶埠镇、谢家滩镇开展反电诈工作不严不实的通报
日期:  2021-10-21  来源:  鄱阳县纪委县监委
  为应对我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部署会议,并制定了《鄱阳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攻坚行动方案》、《鄱阳县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攻坚月”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大宣传力度。但近期,我县出现了6名被外省市公安机关打击的涉嫌电诈人员,县纪委组成了核查组对被打击人员所属乡镇(昌洲乡、高家岭镇、饶埠镇、谢家滩镇)的反电诈工作进行了核查,现将发现的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共性问题
  昌洲乡、高家岭镇、饶埠镇、谢家滩镇党委政府均制定了反诈骗集中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反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要求开展了“断卡行动”、“敲门行动”,以填写相关承诺书、下载反诈APP、发放通告等方式进行宣传、排查,并填写排查摸底表。但上述乡镇均存在重视性不够,宣传不到位,未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掌握基础信息,未做到户户到位,人人见面,乡镇层面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调查发现的其他问题
  (一)昌洲乡
  南林村委会仅电话联系被打击人员吴某胞弟,让其代为向其家人宣传和告知,未对吴某家庭后续的反诈宣传情况进行跟踪。另外,未按照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按户填写《反诈信息摸排表》。经研究决定,给予南林村党支部书记吴康才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挂点领导吴长栋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分管领导杨长和谈话提醒处理。
  (二)高家岭镇
  大宗村委会在进行宣传及摸排过程中,未及时按规定填写《反诈信息摸排表》,未按文件对被打击人员占某(此前公安推送的涉诈重点人员)要求实施稳控,没有及时掌握其日常动向、行为轨迹。经研究决定,给予大宗村党支部书记占花明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挂点(临时)领导黄斐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分管领导刘国鉴谈话提醒处理。
  (三)饶埠镇
  桥南村委会、户里村委会村干部在上户排查、宣传时没有直接与本次被打击人员胡某、徐某取得联系,只是委托家属宣传告知,并由家属代签承诺书。经研究决定,给予桥南村党支部书记徐饶华、户里村党支部书记徐长明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挂点领导潘海滨、王文娟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分管领导邴绍隆谈话提醒处理。
  (四)谢家滩镇
  泥湾村委会和义门村委会在反诈宣传工作中,未对被打击人员周某和雷某进行当面走访或电话宣传,也未通过家属将反诈的相关知识进行传达。经研究决定,给予泥湾村党支部书记祝进发、义门村党支部书记彭国胜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挂点领导彭健华、刘贤文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分管领导余鑫谈话提醒处理。
  对昌洲乡、高家岭镇、饶埠镇、谢家滩镇等4个乡镇主要领导全县通报批评。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电信诈骗的严重危害性,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开展深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继续开展好“敲门服务”行动,不断压降“两卡”发案数,确保全县反电诈工作有力推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上述问题的教训,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做好反电诈宣传以及对重点人员的摸排和管控工作,坚决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大对反电诈工作的监督执纪力度,对工作不严不实,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 责任编辑:鄱阳县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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