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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中共上饶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上饶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市委、市政府负责。市监察局属市政府序列,接受市政府的领导。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党的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市、区)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市直企事业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的情况。

  3、负责了解掌握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检查并处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市、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负责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作出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的决定;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负责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根据本市的实际,草拟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定。

  8、负责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建议;变更或撤销县(市、区)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9、会同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单位及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县(市、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的人选,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纪委机关设12个职能室。

(一)办公室
TEL:0793-8222050
负责综合、分析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案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二)监察综合室
TEL:0793-8213280
负责收集、综合、研究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协助局领导班子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事务和有关事项;负责以监察局的名义向监察厅和市政府请示、汇报工作;负责与市直各部门及市辖县(市、区)政府的联系;负责市监察学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特邀监察员工作。

(三)宣传教育调查研究室
TEL:0793-8198446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主管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拟定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定,参与有关部门制定党内、行政的有关制度规定。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上饶廉政网》的日常编辑维护。

(四)党风廉政建设室(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TEL:0793-8222054
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实施全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指导和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室的业务工作;具体组织全市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和廉政建设专项治理活动;负责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履行巡视工作管理职能。

五)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管理室
(市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TEL:0793-8208590
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对普遍性、倾向性不正之风的纠正工作;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情况,提出纠正措施;承办行风评议工作;承办不正之风典型案件的查处等工作;负责受理群众对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投诉。

(六)执法监察室
TEL:0793-8222196
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以市监察局名义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对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并将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纪检监察一室
TEL:0793-8222052
负责联系县(市、区)的纪检监察工作。

(八)纪检监察二室
TEL:0793-8223830
负责联系市直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九)纪检监察三室
TEL:0793-8223757
负责查办时效性强,线索比较明显的案件。

(十)案件审理室
TEL:0793-8222020
负责审理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立案查办的案件,审核市辖县(市、区)、市直处级机关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承担市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应诉的业务事宜。

(十一)信访室(举报中心)
TEL:0793-8222084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的问题的举报、控告、申诉,并核查部分信访举报案件;负责移送或交办检举、控告、申诉及其他重要的举报信件,并对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组织专项举报,开展对专项重要举报的调查。

(十二)干部室
TEL:0793-8226836
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管理派驻机构的人员编制;承办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和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配备任免的具体工作;承办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市纪委意见的工作;研究并提出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议的意见;协同宣教室开展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三)行政投诉中心
TEL:0793-8199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