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村级自聘干部管理,打造素质高、能力强、正规化的村级自聘干部队伍,德兴市张村乡严把“四关”,理顺了村级自聘干部进出渠道,使村级自聘干部队伍建设走上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
一是规范村级自聘人员选聘标准。结合各村实际,选优配强村级自聘人员。按照“五好”(思想作风好、群众威信好、敬业精神好、从业技能好、工作绩效好)标准和“四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职业化)条件选配。
二是建立健全人员选聘管理机制。各村与自聘人员签订年度岗位目标责任书,并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年度考核与日常考察、重点工作考核与阶段性工作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其德、能、勤、绩、廉和群众的满意程度等进行综合考核。
三是建立由乡负责,以村为主的教育培训工作体系。乡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具体组织人员对村自聘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
四是建立健全人员待遇保障机制。各村自聘人员的工资报酬一般不低于所在村党组织负责人工资报酬的80%,实行乡考核、村发放。各村根据工作业绩制定工资报酬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具体实施办法,充分调动村级自聘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编辑:饶纪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