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铅山县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对该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开座谈、访群众、看实地等方式进行,深入到9个检查点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表明:该县1998—2008年完成人工造林25万亩,投入资金5000万元;公益林面积新增78.87万亩,每年投入资金512万元;退耕还林7.8万亩,投入资金4710万元;经济耕地面积达14.43万亩,投入资金28800万元。有力地推动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有效地防治了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检查中也发现少数部门和建设施工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认识不足、水土保持法法律法规落实不够到位、水土保持资金投入不足、水土保持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等突出问题,对此,检查组提出了一系列合理化建议,确保水土保持法在全县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编辑:熊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