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医疗机构过多使用高价位药品,减轻参合农民患者经济负担,广丰县出台相关文件,要求新农合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用药目录》内价格相对低廉、疗效确切的药品,严禁使用通过变换剂型、规格、包装等虚高价格的高价位药品。
该县规定,一是定点医疗机构如使用了《用药目录》内同种药品的高价位药,县农医局按照该药品政府指导价(合理参照价)回付医院垫付参合农民补偿款。一句话,认低不认高。二是不同规格、剂量的高价位药,其药价按照同种药品低价位药价格或该类药品政府指导价进行折算,折算后其价格超出同种药品低价位药价格或该类药品政府指导价的差额部分,按其超额部分的两倍从核拨报销款中扣除。三是定点医疗机构在结算参合农民报销款时,按实际发生金额核报,不准以任何形式转移损失,损害农民利益。
日前,已有3家定点医疗机构因违规使用高价药品被下达了《处理决定书》,并被扣除违规金额1万余元,此举有力震慑了一些“试水”医院。
编辑:熊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