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创优经济发展环境,该县县委、县政府制定“十条禁令”:一是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严禁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二是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超规模接待,禁止领导干部到其亲属开设的酒店公款消费,严禁酗酒,影响工作;三是严禁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或对服务对象采取冷落、推诿、刁难、训斥、侮辱等态度和行为;四是严禁在执行公务中进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五是严禁参与赌博。六是严禁单位领导聘用亲属为自己开车,严禁酒后开车;七是严禁在婚丧嫁娶、子女入学等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八是严禁以各种名目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或外出游玩;九是严禁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跑官要官,坚决杜绝干部人事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十是严禁在项目建设和经济工作中虚报浮夸,插手工程招投标,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对一年内违反以上禁令一次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其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对一年内违反以上禁令两次以上的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停职检查,其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并对其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编辑:熊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