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相关责任。对惠民资金的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监管的责任主体,明确了县、乡、村三级职责;二是规范操作程序。重点抓好政策宣传、收入测算、对象评议、审核审批、张榜公示等五个环节,保证操作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对惠民资金的到位情况、拨付情况、使用情况,建立相关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加紧监督检查。在发挥群众监督的基础上,不定期组织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杜绝贪污、挤占、挪用等行为的发生。
编辑:周卫明